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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而对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
2、变更日期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在公司编制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执行,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辞退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辞退福利及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核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政府补助分类至递延收益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 |
审批程序 |
对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
|
内容和原因 |
科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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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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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 |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
递延收益 |
30,976,249.8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0,976,249.88 |
||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 |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15,500.00 |
其他资本公积(现金流量套期有效部分) |
-296,7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81,200.00 |
会计政策变更的 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对2013年1月1日/2012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
|
科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 |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
递延收益 |
30,711,249.9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30,711,249.92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客观的反映公司真实价值,使会计信息更准确、可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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