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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公告编号:2017-10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8日(星期五) 下午14:30
4.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5:00至2017年9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5日
8.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9.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7年9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董事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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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ü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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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关于调整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的议案》 |
ü |
2.00 |
《关于2017年度董事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ü |
3.00 |
《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ü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
2017年9月6日(星期三)9:00-12:00、13:00-16:00;2017年9月7日(星期四) 9:00-12:00、13:00-16: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
邮编:200127
4. 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问储韬
联系电话: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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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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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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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票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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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关于调整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的议案》 |
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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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关于2017年度董事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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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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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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